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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,下列何者不屬於得依訴訟權之保障而提出司法救濟的事項?A.役男體位之判定B.大學學生遭學校記一大過處分C大學教師未通過升等D.公務員遭免職處分。


解析:釋字382號解釋..如果學生所受的處分係為維持學校秩序、實現教育目的所必要,且未侵害其受教育之權利者(例如記過、申誡等處分),除循學校內部途徑謀求救濟外,尚無許其提起行政爭訟之餘地。所以本題答案是B 你答對了嗎?這題是95年高考的考題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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