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,法院認為暫不執行為適當時,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觀察期間,此觀察期間稱之為何?
A.緩刑 B.假釋 C.緩起訴 D.消滅時效
解析:本題是97初等考試試題,答案是A。《刑法》第74條:「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,而有第七十四條規定之情形,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,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,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。」
國考福利社所刊載每日一題內容,除了歷屆考題暨解答外,其餘考題與解析內容均為授權單位授權國考福利社刊登,版權為授權單位所有,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、連結、發行或刊登他處,以免觸法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