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甲在餐館激動高談,數說某政客多行不義,人人得而誅之。鄰座有人深受鼓動,刺殺該政客。問如何評價甲的?為? A.殺人的教唆犯 B.殺人的間接正犯 C.殺人的幫助犯 D.既非教唆,亦非幫助,但可能成立刑法第153條的煽惑犯罪
更多討論http://www.plurk.com/p/2ypdp6
[解析] 本題是97原住民五等考題呦,答案是D。教唆犯之成立,行為人主觀上須具有雙重故意,若甲僅是高談闊論,並無教唆在場任何人刺殺該政客之意思存在,則甲不應論以普通殺人罪之教唆犯,但可能成立煽惑罪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