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甲乙兩人之間本無債之關係,乙因誤信對甲負有債務,遂向甲為清償,甲亦貿然受領乙之給付。請問甲之行為該當:
A 契約行為
B 無因管理
C 不當得利
D 視為強盜
答案: C
解析:乙誤以為對甲負有債務,為了清償對甲之債務移轉其財產給甲,甲亦受領乙之給付,然而,事實上甲乙之間並無債務關係,所以,甲所受之利益沒有法律上原因,為了除去受益人所受之利益,回復乙之原狀,法律設有「不當得利」制度,即民法第179條規定,「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,致他人受損害者,應返還其利益。雖有法律上之原因,而其後已不存在者,亦同。」故選 C 不當得利。
國考福利社所刊載每日一題內容,除了歷屆考題暨解答外,其餘考題與解析內容均為授權單位授權國考福利社刊登,版權為授權單位所有,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、連結、發行或刊登他處,以免觸法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