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甲教唆乙去打傷丙,但乙未能將丙打傷;則: A 乙犯傷害未遂罪 B 甲犯傷害未遂罪 C 甲不處罰 D 甲和乙為同時犯

答案: C

解析:乙未能將丙打傷,乙構成傷害之未遂,但是刑法第277條不處罰普通傷害未遂罪,故乙無罪,甲是否成立教唆罪?依刑法第29條規定,「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,為教唆犯。教唆犯之處罰,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。」乙已經實行傷害行為,但無罪,因此乙所實施者並非犯罪行為,依此規定甲不成立教唆傷害未遂罪,故選 C 甲不處罰。

 

國考福利社所刊載每日一題內容,除了歷屆考題暨解答外,其餘考題與解析內容均為授權單位授權國考福利社刊登,版權為授權單位所有,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、連結、發行或刊登他處,以免觸法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xamcshop 的頭像
    examcshop

    國考福利社~司法特考,司法特考試題解析,司法特考考試用書

    examcsho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