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郵政今年3月才招考了1480人,由於10月將有一波人力精簡與更新需求,因此再次辦理甄選。這一波預計招募613名員工,下月7日起接受報名,11月13日考試。
中華郵政此次公開甄選的從業人員,包括營運職51人,大學以上學歷才能報考,月薪4萬3千元以上;一般專業職13人,需大專以上學歷,起薪3萬2千元;櫃台業務人員43人、郵遞業務人員506人,兩項業務人員均需高中職以上學歷,起薪均為2萬8千元,郵遞業務人員另外有機會領取駕駛加給與收投加給近6千元。新聞來源:100.09.06 自由電子報
壹、甄試重要時程表
試別 | 要 項 | 時 間 | 備 註 |
第 一 試 : 筆 試 | 報名期間 | 100年10月7日09:00 | 一律採網路報名,報名後請儘速繳款,請注意繳款期限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網路查詢及寄發測驗入場通知書 | 100年11月7日 | 請於100年11月7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。 | |
測驗日期 | 100年11月13日 | 分台北、台中、高雄3個考區同時辦理,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,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。 | |
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| 100年11月14日 | 請於100年11月14日09: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。 | |
試題疑義申請 | 100年11月14日09:00 | 至本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,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。 | |
測驗結果查詢及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| 100年12月5日 | 1.預定於100年12月5日起於本院網站公告並開放查詢。 | |
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| 100年12月5日09:00 | 採網路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。 | |
第 二 試 :口 試 、 體 能 測 驗 | 網路查詢及寄發測驗入場通知書 | 100年12月5日 | 請於100年12月5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。 |
測驗日期 | 100年12月10、11日 | 1.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,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,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,凡逾時經報到處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。 | |
甄試結果查詢及甄試結果通知書寄發 | 100年12月19日 | 請於100年12月19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,錄取人員名單移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事宜。 | |
甄試結果複查申請 | 100年12月19日09:00 | 採網路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。 |
註:(1)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,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(2)電話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;夜間及例假日,請多利用電子信箱:post@mail.tabf.org.tw(相關詢問事項將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)。
貳、資格條件、甄選職階、類科、筆試科目、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
(一)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(應試人員通過第一試,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填具「國籍具結書」)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兵役:男性應試人須服畢兵役(含國民兵與補充兵);或依法免服兵役;或可於100年12月9日(含)前退伍;或停役者須於100年12月9日(含)前完成判定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,可先行報名,惟如獲錄取,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,否則撤銷錄取資格。
(四)年齡:不限。(查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,勞工年滿65歲,雇主得強制其退休)
(五)學歷: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,至遲應於100年12月9日(含)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。
二、職階:營運職-共計10類科,合計正取39名、備取11名。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1.工作地區 | 正取 | 備取名額 |
商務資訊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行銷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授信業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金融業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- |
系統分析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6 | 4 |
系統規劃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5 | 2 |
網路通訊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6 | 2 |
資料庫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1 |
資訊安全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1 |
投資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3 | 1 |
三、職階:營運職-郵儲業務類科,分4個錄取分發區,共錄取名額12名。
擔任工作: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(含櫃台)基金銷售業務及郵儲壽等相關業務處理與推展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錄取分發區郵局 | 錄取名額 |
郵儲業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桃園郵局(B6301) | 5 |
中壢郵局(B6302) | 2 | |||
新營郵局(B6303) | 4 | |||
臺東郵局(B6304) | 1 |
四、職階:專業職(一)-共7類科,合計正取13名、備取2名。
甄選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1.工作地區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圖書館管理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法律事務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一般金融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- |
一般資訊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2 |
儲匯法規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4 | - |
財務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- |
資產管理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南地區 | 1 | - |
五、職階:專業職(二)內勤-分5個錄取分發區,合計正取43名、備取9名。
擔任工作:各級郵局營業窗口櫃台作業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錄取分發區郵局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櫃台業務 | 高中(職)以上畢業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臺中郵局(B6501) | 8 | 2 |
高雄郵局(B6502) | 8 | 2 | |||
桃園郵局(B6503) | 8 | 2 | |||
新竹郵局(B6504) | 17 | 3 | |||
臺東郵局(B6505) | 2 | - |
六、職階:專業職(二)外勤-分20個錄取分發區,合計正取506名、備取97名。
擔任工作: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(註3)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(所列條件均須符合) | 筆試科目 | 錄取分發區郵局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郵遞業務 | 1.高中(職)以上畢業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臺北郵局(B6601) | 21 | 4 |
板橋郵局(B6602) | 38 | 7 | |||
臺中郵局(B6603) | 42 | 8 | |||
高雄郵局(B6604) | 38 | 7 | |||
基隆郵局(B6605) | 7 | 1 | |||
三重郵局(B6606) | 46 | 9 | |||
桃園郵局(B6607) | 77 | 15 | |||
中壢郵局(B6608) | 67 | 13 | |||
新竹郵局(B6609) | 62 | 12 | |||
豐原郵局(B6610) | 13 | 2 | |||
彰化郵局(B6611) | 22 | 4 | |||
嘉義郵局(B6612) | 5 | 1 | |||
臺南郵局(B6613) | 25 | 5 | |||
鳳山郵局(B6614) | 10 | 2 | |||
苗栗郵局(B6615) | 5 | 1 | |||
雲林郵局(B6616) | 3 | 1 | |||
新營郵局(B6617) | 7 | 1 | |||
屏東郵局(B6618) | 8 | 2 | |||
宜蘭郵局(B6619) | 4 | 1 | |||
臺東郵局(B6620) | 6 | 1 |
註1:如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,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」測驗,並取得合格證明。
註2:如具有(1)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、(2)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、(3)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、(4)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暨加考「投信投顧相關法規(含自律規範)」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,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」測驗,並取得合格證明。
註3:專業職(二)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擔任郵件、包裹等收攬投遞工作,且須熟悉駕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機車及手排檔汽車,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。外勤作業工時長,體力負荷較重;適合具有強健體能、對天候環境適應力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(例如交通事故、犬隻攻擊等)應變能力佳者報名參加甄試。
參、甄試方式
(一)第一試:筆試。
1.營運職: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各2科,共4科。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。
2.專業職(一)及專業職(二):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,共3科。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。
(二)第二試:口試、體能測驗。
1.營運職、專業職(一)及專業職(二)內勤人員採口試。
2.專業職(二)外勤人員採口試及體能測驗(搬運郵袋)。
肆、報名期間及方式
(一)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中華郵政公司(http://www. post.gov.tw)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(http://www.tabf.org.tw),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,不另行販售。
(二)一律採網路報名(報名網址:http://botexam.tabf.org.tw/tw/ptc_10002post) 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,為免網路壅塞,請儘早上網報名。
資料來源:100年郵政人員第2次從業人員甄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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