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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甲夜間開車回家,遇到交通大執法。警員A、B、C在路邊攔下甲車,要求甲吹氣進行酒精濃度檢驗。甲先前喝了啤酒,不願接受呼氣酒精測試,遂以拳頭痛毆警員A。B見狀隨即開啟攝影機進行錄影蒐證,甲以手推倒B,以腳勾絆站在一旁的C,使C跌倒。下列敘述,何者正確?
A.甲成立三個妨害公務罪,應分別論處
B.甲以數個舉動接續進行而實現一個妨害公務罪,為接續犯,且僅成立一個妨害公務罪
C.甲以概括犯意連續數行為而犯妨害公務罪,成立妨害公務罪的連續犯
D.甲反覆持續實行數個同種類之妨害公務罪,為集合犯,應認為是妨害公務罪之包括一罪
答案:B,本題為100年司法官第一試試題
解析:【解析】
學理上所稱之接續犯,係指多次之數行為,該當於同一犯罪構成要件,但因係於同一時、地,或甚為密接時、地之作為,而持續侵害同一法益,依社會健全通念,咸認其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,將之視為一個行為較為合理,使各舉動構成一單一之犯罪行為,給予一個法律上之評價而言。故本案甲以拳頭痛毆警員A。B??隨即開啟攝影機進行?影蒐證,甲以手推倒B,以腳勾絆站在一旁的C,使C跌倒,其為以數個舉動接續進行而實現一個妨害公務罪,為接續犯,且僅成立一個妨害公務罪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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