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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
刑法有關「褫奪公權」之規定,下列敘述,何者錯誤?

(A)剝奪為公務員之資格

(B)剝奪行使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四權之資格

(C)剝奪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

(D)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,宣告褫奪公權終身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【解析】

此為條文題,依照刑法第36條規定:「褫奪公權者,褫奪下列資格:一、為公務員之資格。二、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。」故(B)選項為錯誤。

解答:B,本題為 101年司法官一試試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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