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
依司法院釋字第641號解釋,菸酒稅法第21條規定:「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,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。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,應處每瓶新臺幣2000元之罰緩。」請問此一規定是否合乎憲法關於人民權利義務保障的意旨?

A.合乎,新臺幣2000元之罰鍰,就一般人的財力來說,負擔不至於過重,符合比例原則

B.合乎,為了促使人民遵守法律規定,立法機關有權就違反管制之行為,透過法律給予適當裁罰,符合處罰法定原則

C.不合乎,米酒要賣多少價格,屬憲法保障米酒所有人財產權與私法自治之範圍,主管機關既無權干涉,更不得裁罰

D.不合乎,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,不論情節一律按新臺幣2000元裁罰,個案處罰可能會過苛,且沒有設適當調整機制,不符妥當性與比例原則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解答:D,本題為101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試題


請至國考福利社 臉書噗浪Google+page參與討論

 


國考福利社所刊載每日一題內容,除了歷屆考題暨解答外,其餘考題與解析內容均為授權單位授權國考福利社刊登,版權為授權單位所有,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、連結、發行或刊登他處,以免觸法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xamcshop 的頭像
    examcshop

    國考福利社~司法特考,司法特考試題解析,司法特考考試用書

    examcsho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