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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學緒論每日一題]
甲服務於捷運公司,於檢視車廂時發現手機一支,經查詢後聯絡到失主乙,乙前來領取時,甲要求乙先支付手機價值之十分之一的現金為報酬,才願意將手機歸還,請問甲之要求是否合法?
A.合法,法律賦予甲留置權,以確保甲對乙之報酬請求權的實現
B.合法,若無甲幫忙,乙無法找回手機,故乙應先給甲報酬,方能取回手機
C.不合法,甲為捷運公司受僱人,依法不得請求報酬
D.不合法,他人手機理應歸還,甲根本不能請求任何報酬,自不得以扣留乙之手機為報酬請求手段
解答:,C 本題為 102年初考試試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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